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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唐代书法的艺术表现性简论

唐代书法的艺术表现性简论 13 years, 2 months ago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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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志刚  
  唐代是我国古代社会文化发展的最高峰。唐代文化传承于魏晋南北朝,经过魏晋南北朝多元文化的激荡之后,唐代文化一改前代风貌,显得气度恢弘,无论在自身建设还是中外文化交流上均表现出高度的自信心和开放性。在频繁的中外交往中,唐代文化从思想到内容再到形式都因为受到异域文化的影响而发生了不同于以往传统文化形态的变化。

  书法艺术作为唐代举足轻重的一种文化艺术形式,也势必表现出同样的特征。由于皇帝的爱好与推崇、科举制度以书取仕、宗教写经等等因素的影响,唐代书法比以往任何朝代都要兴盛,书法语言呈现出极大的丰富性。其丰富性主要表现在:

  一、点、线表现力增强

  早在汉代,著名学者杨雄就提出了书法美学的重要论断:“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而后的几百年间,陆陆续续也出现了很多关于书法表现力的论断。但笔墨线条作为精神载体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书法艺术的不断发展一次又一次将这一问题摆在人们面前。书法创作是为了达性情,传递一种意象之美。这种意象既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相契合,又渗入当下时代和个人的精神因素。而笔墨所表现的精神除了理解成时代特色之外,更重要的是书家性情与修养的反映。笔墨线条作为精神传递的载体,首要前提是要成为书家的自然天性,其次才是对社会、时代、历史的诚实与敏感。这种心智使得笔墨和线条有能力捕捉时代的文化气息,书写书家的个性感情。

  从根本意义上讲,线条中包含着行而上的“道”,书法不可能脱离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这一哲学理念。而隐藏于书法作品之中的“道”则是一种天人同构相应的时间性、空间性中的节奏与韵律,于挥运之际表征着民族的审美心理和价值取向,透露着书家的文化素质与性情意趣。不可否认,无论从唐代流传下来的书法作品,还是书法理论,都可以看出唐代是一个书法自觉的时代。而书家在创作过程中越自觉、越投入,笔下的线条就越能真实再现其真实处境中的情绪波动与审美追求。

  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相比,盛唐气象和魏晋风度可以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文主义思潮。在“魏晋风度”的影响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呈现出飘逸不羁的特色,这正是人们内心性情的客观表现。而唐代在离乱之后的长期统一中,需要一种向法度的回归。具体表现在书法艺术领域,正像今天我们论谈最多的“唐人尚法”,唐人期望从散乱渊博的书道之中总结确立起一套合乎艺术规律的法度。人们渴望尽情挥洒的同时少一些偏颇与败笔,以此来表达内心向往美好事物的感情律动,这与魏晋书家热衷于在作品中顺其自然的表现自我殊途同归。唐人对于艺术法度与创作原则的自觉追求使得唐代书法更注重表现性。

  二、点、线的内涵与包容,性扩大

  唐代书法难能可贵的是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的文字和线条形式,还大胆借鉴其他相关艺术领域艺术表现方式。这告诉我们,书法艺术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应该是独立存在的。唐代书法在艺术表现上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要“兼容并蓄”。这与唐代互融、包含的文化大背景是相一致的。

  1、书法借文学审美特质抒发已志。

  书法的实用功能决定了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与之联系最紧密的是文学。文学强大的叙事功能使得文学作品最根本的特点便是内容与形式的一致性。书法有意识的借鉴文学的这个功能,用文学的叙事、抒情性与审美追求来抒发已志。此时期的书法作品,拥有了完整的情绪体验过程。颜真卿的《东方画像赞》书于他与反唐势力周旋时,暗示他已经洞悉社会上潜藏的危机和君臣伦理关系,作为大唐忠良的自豪感使得这幅作品豪迈正气;而在动乱爆发之后,侄子惨死,极端悲愤之中所书的《祭侄文稿》,满怀对世事的愤懑和对亲人的悼念,字里行间,怒气外泄。

  唐人中能书者众,而唐代的文学家个个都是书法好手。杜甫楷、隶、行、草无所不工;司空图行书绝妙:李白书法飘然有仙气:杜牧作草,气格雄健等等。如此多的文学家自学地从事书法活动,对书法艺术的繁荣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因为文学家的参与实践,写下了大量的感触和赞誉书法的诗文,从而扩大了书法的影响,如李白的《王右军》诗,韩愈的《送高闲上人赋》。更有一些文学大师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来审视书法创作与欣赏,利用诗文阐述自己的书法艺术见解,如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这为书法的定位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2、书法与绘画互相渗透。

  线条是中国书法的起点,也是中国画的起点。两者都以线条为主要手段,而线条本身不仅简单明快,而且有很强的造型能力。两者都以线条打破团块,使之虚实相生。中国书法和中国画的“同源、同器、同技、同质”的合拍性从起源到以后的沟通发展中从来没有淡出过,到了唐代更是趋向于融会贯通。
  一方面二者在创作实践中互相取长补短。以吴道子为例,他的画取法张旭草书线条,作品的线条变幻莫测。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谈到吴道子的用笔时说:“笔才一二,像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这与书法中的“笔断意连”不谋而合。其用笔早年差细,中年遒劲。而他的书法作品融入画意,使得章法灵动,神韵高雅,感情强烈而真挚,极大的提高了书法线条的表现力。

  另一方面,两者同样基于空间意识,化空间为时间,让线的艺术在时间的延续中展开。凭借虚实、开合、明暗、收入等对比的节奏表现阴阳、刚柔、动静变化。书法的点线和国画的块面相互辉映,可以形成强烈的艺术冲力和生动的立体感。

  3、书法从音乐、舞蹈中求动感。

  书法从音乐、舞蹈中汲取流动性与韵律感,获得跳动的思维。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这样写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看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其意气风发之态得到多少人的青睐,张旭就从中取其神态、节奏、韵律,运用到笔法中,从此书艺大进,成全了他草圣的大名。在气息的流动交融中,一切界限消失了,只留下对美的共同感悟。在精神层次上,艺术门类之间是相通的。

  此时期的书论中也有很多关于书法与音乐、舞蹈的论述与记载,如:

  虞世南《笔髓论·释草》:“草如舞袖挥拂而萦纡”。
  虞世南《笔髓论·契妙》:“假笔转心,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
  张怀罐《六体书论》:“若钟、张为枝,二王为华叶,美则美矣,如彼桃李,戛兮铿兮,合于宫徵”。

  由此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评论文字多与“舞”、“动”联系在一起。“舞”的生机让人体会到了“动”的存在。可以毫不夸张地将书法比做“纸上的舞蹈”,舞的节奏赋予书法一种动态的美。这种意趣追求使得人们从中能够发现和感悟到书法的真精神,借助“舞”的形式来传达“气韵”,借助“节奏”来传达“生气”,从而将书法艺术一同归入到形神合一、动静合一、时空合一的超越境界,极大调动了汉字的多重功能和华夏民族的深层文化心理。如果说旋律、节奏、声音是音乐的三大基本要素与基本情感的话,那么书法艺术不仅以其运动的线条轨迹传达了节奏与旋律,更以其形式上的多重呼应构成了一幅多声部的和声与灵动的舞蹈场面。而正是因为唐代的文化精神,她们才可以做到如此奇妙的结合。一个时代的文化是一个统一体,研究这个文化领域内的任何文化现象都不应该同其余的文化现象割裂开来。唐代书法艺术的兴盛也是与这一时期的各个艺术门类息息相关的。在开放和谐的大文化背景下,书法艺术与其他相关艺术相互交融,艺术表现力空前增强,艺术包容性空前扩大,这是唐代书法取得伟大成就不可忽略的因素。

原载《书画艺术》2005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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